许子东:鲁迅对国人其实是“哀其被辱,怒其欺人”

作者:许子东;分类:社会透视;标签:鲁迅 ;日期:2000-05-16

鲁迅讲奴隶有三种定义:一,清朝的国民臣民,鲁迅常常对年轻人说,他天生生出来就是奴隶,他是清朝的,年轻人是民国的;二,被压迫的人;三,吃了苦没办法反抗叫奴隶,但是如果吃了苦,还要在这苦当中找出乐趣来,那就是奴才。从这个角度来讲,鲁迅对奴隶到奴才有非常关键的区别:奴隶是一种状态,奴才是一种心态。

鲁迅的基本核心思想是“人应该怎么做人”,这个做人的标准其实是很高,鲁迅主要不是从正面去写,而是从负面去说我们什么时候没有在做人,没有做好人。

鲁迅讲的中国人不能做人,那么就做奴隶,鲁迅对于奴隶有几个不同的定义:一,清代的臣民;二,中国古代做稳了奴隶跟做不稳奴隶的时代,从来没有做人;三,《灯下漫笔》中很形象地讲到一个人如何从人变成奴隶。他举例,袁世凯要称帝,交通银行大型钱票不做数了,结果过两天又可以兑换,鲁迅自己也兴冲冲地去排队,原文中讲到:

“但我当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在这个故事中,他给人和奴隶下了一个绝佳的定义,就是当你的基本权利被剥夺,结果突然人家还你一半,你觉得非常开心!这就像鲁迅换银元一模一样,他还为自己的小聪明庆幸,这就是鲁迅讲的做了奴隶还万分欢喜。

鲁迅“立人”的思想是从负面的形式展示的,鲁迅专门有段定义讲:“做奴隶虽然不幸,但并不可怕,因为知道挣扎,毕竟还有挣脱的希望;若是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陶醉,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

我重读鲁迅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了鲁迅两个关键词(奴隶和奴才)的区别,最关键的区别是三点:一,奴隶的生活是否可以得到快感,只要你在奴隶的生活中得到快乐,就是成为奴才的第一步。鲁迅和狄更斯对于民众看杀头时的欢呼和好奇感到愤怒,站在统治者的立场,杀一儆百有惩戒的作用,但是我现在开始理解作家的愤怒和反感了。看人杀头就是奴隶在自己的生活中寻找趣味的重要手段;

二,不仅是感到快乐,而且别人害你,你会去害别人。这一点我要感谢毕飞宇,他读《阿Q正传》真的读得很好,特别是有两段,毕飞宇讲到“优胜记略”上欺负阿Q的都是比他强的人,遇上他们阿Q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只能用精神胜利法;“优胜记略”下阿Q再遇到的人不是比他弱就是跟他一样的人,小D,小尼姑等等。你被比你强的人欺负是一回事,你跟同你一样甚至比你弱的人相冲撞是另外一回事,是有本质区别的。文学研究会主张描写“被侮辱者与被损害者”,今天很多作家也还是这样的,但鲁迅恰恰相反,他写的是“被侮辱和损害他人者”,仔细想想写得好的人物都是这样,比如《骆驼祥子》,祥子被欺负但是他也偷骆驼,做了很多坏事。

以前概括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应当是“哀其被辱,怒其欺人”。毕飞宇还有一个很精彩的解释就是阿Q摸小尼姑的头是他的一个转折点,最终他去搞革命被杀头,摸小尼姑的头被骂“断子绝孙”是阿Q性意识的觉醒。这样我才明白阿Q在土谷祠幻想着将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还要杀赵老太爷和跟他同样身份的王胡,床还叫小D来搬,搬不快,打嘴巴......阿Q的革命是为了什么?抢有钱人家的土地、财富,对村里妇女的意淫,这是他的目的。

三,自己想要有奴才,要做“人主”。一是快乐,二是欺人,三是想要做人主,这才真的是奴才与奴隶的区别。

来源:理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