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随安:高薪养廉在中国行不通

作者:李随安;分类:中国观察;标签:反腐 ;日期:2004-09-20

贪污腐败无疑是中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治理这一顽症,国人开出了各种各样的药方,其中之一便是“高薪养廉”。然而高薪养廉虽在新加坡等国实行了,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这一措施如果搬到中国大陆,却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有中国的国情”。

第一,中国能承担得起用于“养廉”的高薪吗?13亿中国百姓供养着一支数量庞大、贪污成风的官僚队伍。据统计,中国每千人中官员的数量在全世界是名列前茅的;上自中央,下到乡镇,大大小小的官员多如恒河之沙。

须知:当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中国百姓成千上万,失业者(下岗职工)比比皆是,失业救济金每人每月仅仅两三百元。对弱势人群的疾苦无能为力,对官僚队伍却恩宠有加,这样的政府还能叫“人民的政府”吗?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施政纲领的胡温政府断断不会出此下策!

第二,中国官员之贪污是贫穷引发的吗?

主张高薪养廉的人们对官员贪污的动机和本质缺乏透彻的认识,在他们看来,官员之所以贪污,是因为工资不高,生活贫困,只要发给足够的薪资,他们就不会贪污了。这种看法实在幼稚。

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十几年里,物质生活贫乏,贫富差距很小,官员们的生活比普通百姓好不了多少,可是那时贪污的现象很少,官员们廉洁奉公,工作积极。这样的优质表现并不是用高薪“养”出来的!

反之,到了近一二十年,贪污之风越刮越猛,官员以各种方式中饱私囊,“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惊人,他们早已摆脱了贫困,成了“先富起来的”特殊阶层,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准与他们的差异越来越大。但是,富起来之后的官员们并没有停住贪婪的手,反而伸得更长,贪得更欢。

第三,如果真的实施高薪养廉,试问:究竟什么样的“高薪”才能养得起廉?假定“养廉”钱的数量为每人每月500块钱,这笔钱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是活命钱,但是在官员们的眼里,有吸引力吗?能消除他们贪污的欲望吗?

如果发放“养廉”钱,是不是也要分出三六九等?也就是说,根据官员的等级,从中央到地方,发给数量不同的“养廉”银子,让他们都“满足”?

所谓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好多在国外行之有效的政策一到中国就变形变味,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高薪养廉在新加坡等国之所以能实施,是因为这些国家是法制社会,有完善的制度,而且官员和国民的素质较高。

中国的情况就不一样了:中国缺乏足够的法治,许多制度还不健全,甚至尚未建立。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如果冒然移植高薪养廉,那就如同东施效颦。

文发自中国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