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聿文;分类:杂感随谈;标签:富人 ;日期:2008-03-08
日前,围绕着政协委员、中国首富张茵的三个提案,舆论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从最初网上一边倒地批评其只为富人代言到现在多数肯定和支持其行为。支持者认为,公开表达和反映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应是两会代表、委员们平等的、共享的权利,因此,张茵替本群体的利益代言才符合民主协商的实质,等等。
比起一边倒的批评或肯定,这是一种好的现象。民主就是在这种争论和碰撞中前进的。但既然大家的讨论已经撇开了张茵提案的具体内容,而集中到其是否应该只为富人代言,那么,笔者要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张茵们”不可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和平台只为本阶层谋取利益,进行代言。
抽象地看,民主是各个阶层和集团讨价还价和相互妥协的结果。每个委员都代表本阶层和群体提出意见、建议和政策,由此形成的结果也许不是对社会最有利的,但却是社会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这就是民主的实质。然而,要达到这样一个效果,前提必须是:代表委员是由选民自由选举的,各利益群体的力量也要大致相当。否则,结果就必然有利于社会的强势集团。而在目前,我们恰恰没有这些前置条件。
首先,我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是自由选举的,谁能当选代表和委员是上级分配和指定的结果。当然,我们也在小范围对代表委员进行公示,但一般都能顺利过关,除非此人确实不得人心。之所以不通过选举来决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因为我们从理论上假定当选的代表委员都能代表全体人民和社会的利益,事实上人大和政协的有关规定也是这么要求代表委员的。所以,即使从人大和政协的章程来看,代表委员如果只为本阶层代言,也是有悖于其精神的。
现在的问题还在于,这种理论的假定是不存在的,因此,如果代表委员只代言本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而又没有如选民之类的外在压力,那么,他们当然就不会为全体人民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说话,只有当社会的公共利益也符合自己和本阶层的需要时,他们才会为公共利益代言。所以,对于代表委员只为本阶层谋利益的举措,必须要给予适当的约束。
其次,正因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是通过选举当选的,极可能出现谁的资源多、声望高,离权力最近,谁就当选的情况。很显然,作为社会的新富阶层,富豪们尽管在社会中所占的比例极少,但他们当选代表委员的概率要比工人、农民等弱势阶层大得多。据统计,今年“两会”来自私营企业届的代表委员达二百余人,而真正来自工人和农民的代表委员则很少,农民工只有三个代表,如何让他们去代表其背后的一亿多农民工这样一个沉默而庞大的群体的利益?弱势阶层不仅代表委员人数少,其代表委员也缺乏必要的民主技术的训练,无法有效表达本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这就必然会使得工农等弱势阶层同新富阶层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博弈中,处于下风。
诚然,要形成一个多元的社会,须有利益多元化和利益独立化才行。这就需要给各个利益群体一个表达和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渠道。这点我们目前还很欠缺。但另一方面,如果各利益主体的力量过于悬殊,那在公共政策的博弈过程中,极可能出现由一个或几个强势利益集团主导社会的公共决策现象。这种事情在过去是经常见到的。比如,很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像环保和调整重复建设造成的畸形产业结构等,很长一段时期摆不到决策的中心位置;一些有助于缓解社会不满的政策,像堵绝公车私开、减少公费吃喝等,仍或是“胎死腹中”,或是名存实亡;而一些运用公众资源,为特定利益集团谋利的政策,却能出台迅速、实施果断,等等。
所以,在目前利益集团未充分发育,人大和政协制度还存在欠缺的情况下,允许强势如新富阶层这样的代表委员只为本阶层群体利益说话,提出议案提案,必然使通过的决策和政策不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张茵们当然可以替自己和本阶层的利益而呼吁,但不是用委员的身份,也不是在政协的平台上,而是用她的企业家身份或者干脆就是作为一个公民建言闲策。
当然,要解决张茵们的“困境”,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使其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并且各个利益群体能够做到大致平等的竞争和博弈。在此之前,对强势群体的代表委员提出的只代表本群体利益的政策建议,必须保持必要的警惕。
来源:博客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