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谴:中国股市惊天大剧:“锁一爬二”三部曲

作者:田谴;分类:经济随想;标签:股市 ;日期:2008-09-13

在中国2005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中,所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都承诺股改后第一年不出售股票,以后两年每年出售不超过5%.这个承诺被称为“锁一爬二”。

2007年中国股民狂涌进股市,5月A股新开户数高达791万户。当时非流通股股东因承诺“锁一爬二”而不能售股或只能少量售股,新股又因为审批时间太长而不能及时上市。股票供不应求的状况极为严重,上证指数因此暴涨至6124点。

随后,一些资金大户突然开始抛售,中国股市随即下跌。各上市公司的“锁一爬二”禁售期也先后到期,非流通股股东纷纷售股,加剧了股市暴跌。上证指数飞流直下4000点,从6124点跌到2102点。

如果不是所有的非流通股股东都承诺“锁一爬二”,而是有的承诺“锁一”,有的承诺“爬二”,有的“不锁不爬”,则中国股市绝不可能出现如此大幅度的暴涨暴跌。

参加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无一例外地承诺“锁一爬二”是因为证监会2005年4月29日《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文规定:

(一) 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 持有试点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为什么在股改尚未起步,许多重大问题尚未统一认识之前就迫不及待地严格规定“锁一爬二”呢?

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五部委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实行分散决策”。

为什么在支付何种“对价”,如何支付“对价”等重要问题上可以“分散决策”,而在禁售期这个次要问题上却要统一决策,必须“锁一爬二”呢?

当时人气正旺的股改专家刘纪鹏建议:“锁一爬二不能一刀切”,但这一重要建议无人理睬。

为什么刘纪鹏别的观点被广泛传播,而反对“锁一爬二”的建议却被刻意忽略?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某个庞大金融资本权力集团精心编写了一个剧本。“锁一爬二”是剧本的主线,它串联着股权分置改革、2007年的暴涨和2008年的暴跌三个环节:先在股改中锁住非流通股,然后趁非流通股被锁之机发动2007年的股市暴涨,最后在锁定期临结束时引发2008年的股市暴跌。这部剧本由集团在政府的代理人一步步导演推进。国务院五部委、上百基金、数百专家教授、1400上市公司、数千万股民都毫无察觉地成为剧中演员。

现在主导演已去,剧终的帏幕即将关闭。或者,这是另一场新剧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