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杨佳母亲“带病现身”考验司法理性

作者:李克杰;分类:法律纵横;标签:杨佳 ;日期:2008-11-12

在杨佳袭警案一、二审终结,正在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之际,突然传来了一个惊人消息:杨佳已经“失踪”4个多月的母亲王静梅被找到了!尤其令人惊讶的是,王静梅根本没有“失踪”,而是自7月初至今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杨佳母亲王静梅的“带病现身”,让本来就存在激烈争议的杨佳案再生新疑点,而且很可能直接影响对杨佳的精神状况鉴定,进而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因为据医生介绍,王静梅的病不是现在得的,是一直有这个毛病。那么,杨佳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这是公众的第一个疑问,也是司法机关必须重新认真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

鉴于精神疾病的高度遗传性,杨佳母亲长期患有精神病,致使杨佳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性极大。而杨佳在实施袭警行为时是否患有精神病,一直以来就是杨佳案争议的焦点。法院的解释是,已经做过精神病鉴定,结论是杨佳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而现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因患精神病被公安机关强制治疗的消息,意味着杨佳案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影响此前作出的“杨佳没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进而影响杨佳的刑事责任能力判定。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至少从程序上讲,已经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的杨佳死刑案,应当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以防止错杀精神病人。

同时,还有一个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疑问,很可能也是公众普遍关注的。那就是,杨佳袭警案影响如此之大,在一、二审过程中几乎是全国人民都在寻找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而且王静梅身患精神病的实际状况对杨佳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公安机关和一审辩护律师为什么要不约而同地为被强制进行精神病治疗的王静梅“保密”呢?是王静梅本人的意思,还是公安机关和一审辩护律师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影响而采取的“积极配合行为”?事实上,对于为何一直没有公开杨佳母亲在精神病医院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尚未对外解释。这一重要“情节”更让人浮想联翩、疑问重重,这些疑问最终必然折射到对杨佳案的审理是否公正的猜疑上。

在笔者看来,从心理上,很可能警方和司法机关并不愿意接受“杨佳患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因为那意味着杨佳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者部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而将不会受到最严厉的制裁,这种判决结果对于一个表面上看“罪大恶极”的案件来说,多数公众都不会接受,尤其那些牺牲警察的家属和同事们更不会接受。但也应当看到,严格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同时该杀的杀,不该杀的不杀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要求。因此,从法治角度,杨佳即使被鉴定为精神病,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天也塌不下来。事实上,如果司法机关向公众和受害人家属解释清楚,在实行依法治国10多年后的今天,大家是能接受现实的,毕竟感情的归感情,法律的归法律。

另外,杨佳母亲患精神病被强制治疗这一事实,也使杨佳案一审中的相关程序面临质疑。其中影响较大的就是一审辩护律师谢有明担任杨佳辩护人,来源于王静梅精神病治疗期间的签字委托。那么,刚入院治疗不久的王静梅签字委托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存疑问。如果委托书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就意味着杨佳案一审中委托律师程序有瑕疵,特别是公安机关和律师共同“保密”王静梅患精神病这一重要情节,其中是否存在某种程度的“设计”或“默契”,必将成为笼罩在杨佳案的厚重疑云。所有这些疑云,都需要司法机关的实际行动及相关机关和人员的合理解释来加以消弭。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