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虾:杨佳死得其所

作者:郭巨虾;分类:时事点评;标签:杨佳 ;日期:2008-11-30

一个青年人因为故意杀人,获罪受刑;民主人士抓住了一条大稻草,在网上留下千言万文。如果杨佳生前确实在怨恨报复,那现在确实死得其所了。

“连杀六人”确实是轰动一时的大新闻值得关注。再恶劣的事件,在中国人的心中也会慢慢平息,但这件事有这么些人一直在搅动余波。幸好事实让这些人只能喊口号一般生拉硬般一些诽议,没抓住什么实质,不然岂不是要翻云覆雨。

那六个警察就是鱼肉百姓之徒? 我在闸北火车站地区,因为骑着二手自行车。被闸北警方盘问过无数次,车都扣过。我是否应该做一回某些人眼中的“英雄”,也来一番手起刀落的连击?杨佳伏法,“英雄”也要看作懦弱,比较起来我根本懦弱得无地自存了。

整体事件看过去,网上芸芸众生瞧过去,中国民主之路越来越望不到了。无论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中国人还是这帮中国人,思想都是外壳,心魄才是内核。

人物经历

杨佳于2007年10月5日晚骑一辆无牌照自行车途经上海市芷江西路、普善路路口时,受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以下简称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依法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带至该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的来源。杨佳因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释明和劝导。杨在所提要求未被公安机关接受后,又提出补偿人民币一万元。杨因投诉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犯罪事实

2008年7月1日 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行凶,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

案件判决

2008年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佳袭警案”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执行死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008年11月26日对罪犯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