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佶;分类:百家争鸣;标签:民主 ;日期:2008-12-23
摘要:不应该把实现民主政治的希望寄托在“上面”。应该脚踏实地,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打破中国民主政治启动阶段“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怪圈。应该学会政治家必要的策略和狡黠。虽然民主自由人权是一种普世价值,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也是一种普世价值。
旧的民主观是“希望统治者为民做主”,把民主进步的希望寄托在统治者的开明上,呼吁统治者不断放权,希望统治者恩赐一个民主制度下来。
08宪章提出了修改宪法等十几条具体的基本主张,那么这些主张是向谁提出的呢?这些主张具体由谁来落实呢?
向执政党提出的?但执政党怎么能够修改宪法?如果执政党有资格、有力量把宪法修改好,那么它也有资格、有力量把宪法再修改坏,或者根本不遵守宪法。
根据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只能由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来修改宪法。中国的最高立法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此这些主张应该向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由他们来修改中国的宪法。
但我们都知道,中国的人大代表并不能很好地代表人民。在最近的毒奶和矿难事件中,在农民工人教师的维权浪潮中,事前和事后都没有“人民代表”站出来代表人民说话。08宪章的作者也很清楚这一点,他们也提出了“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既然人大代表不能代表人民,那么我们又凭什么指望这些不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人民代表”愿意为人民来修改宪法呢?
于是我们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
因此,08宪章也反映了另一种旧的民主观:
只提出民主政治的宏伟理想和目标,却不去寻找实现民主政治的路径,不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平稳的、不导致动乱、不导致国家分裂、不导致经济衰退、不导致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的、具体的逐步实现民主的方法。
如果不解决“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不指出具体的政治路径,那么提倡“民主”理念的逻辑结论就是推翻现有政治结构,另起炉灶。而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政治混乱、经济崩溃、国家分裂、内战四起,导致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于是人民对新政治结构产生严重不满,呼唤新的铁腕强人出来恢复秩序。苏联就走上了这样一条道路,一个曾经令西方颤抖的大国消亡了。幸亏俄罗斯人占据了苏联大部分的领土,所以俄罗斯仍然是一个大国,但其它大国已经把势力范围扩展到了它的鼻子底下。
虽然民主自由人权是一种普世价值,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也是一种普世价值。
1970年代,为了对抗强大的苏联,以极右和反共而著名的美国总统尼克松主动飞越太平洋来向毛泽东献媚。08宪章的作者自己也对毛时代的“反右、大跃进、文革”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作者列举的中共五项人权灾难中,毛“亲自发动”的就占据了三项)。美国为了制约伊朗,积极支持萨达姆政权,并没有因为他搞独裁、暗杀反对者而疏远他。欧美为了分裂中国,积极支持达赖喇嘛,却从来不提西藏奴隶制度的落后和残酷。等等等等。
中国的主要民族汉族居住的土地只占中国领土的一半左右,如果中国政治崩溃,国家分裂,新疆、西藏和内蒙古都将失去,中国对北、对西的战略防御纵深都将彻底失去,中国的战略环境将比现在的俄罗斯更糟糕。中国将彻底地、永远地沦为二流国家。如果汉族居住区再发生内战和分裂(可能性非常大),那么中国将彻底、永远地沦为一群三流、四流或末流的国家。
《三国演义》说“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时过境迁,这个规律在今天已经不存在了。当年的中国外部没有强国势力,但今天周围都是渴望中国分裂的力量,他们不仅会积极支持中国的军阀进行割据,还可能直接出兵消灭企图重新统一中国的力量。美日不断暗示会出兵阻止中国大陆方面武力收复台湾,就是一个眼前的例证。
更何况,看似轻描淡写的“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八个字,背后是持续数百年的战乱、是数百万人葬身沙场、数千万人死于饥荒、数亿人流离失所的腥风血雨,是任何有理性的人绝对不应该鼓吹去尝试的。
中国需要民主,这是毋庸质疑的。但只给出宏伟远大的目标是绝对不够的,还必须设计出具体的路线图,需要给出一步步的具体步骤,今天怎么做,明天怎么做;今年怎么做,明年怎么做,……。
中国要实现民主,首先要解决“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实际上,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已经为解决这个问题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08宪章的作者提议“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实际上,中国立法机构“人民代表大会”的最基层代表早已是直选产生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虽然这只是一条狭小的门缝,但毕竟是一条现成的通道。然而多年来,利用这条通道去实践民主的人却凤毛麟角。08宪章的第一批署名支持者有 303 人,现在据说已经达到数千人,如果有 303 个人或者数千个人都去自己所在选区,登记竞选人大代表,其影响和意义将远远超过在宪章上签名。
很多人说,地方官员会阻挠非内定人士的竞选。的确如此,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如果地方官吏干扰或破坏选举,就可以去法院控告他们。如果全国有 303 个或数千个人大代表候选人纷纷去法院控告当地官员破坏选举,将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很多人说:这种官司根本赢不了,甚至法院根本就不受理。是的,这种可能性很大。但这种斗争和挫折本身就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必要过程。任何不指望统治者恩赐民主的人,对这样的斗争和挫折应该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
今年打官司输了,那么下一届选举受到干扰和破坏就再打官司。任何不指望统治者恩赐民主的人,对民主政治实现过程的漫长和曲折也应该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
从另一角度看,如果在 303 起官司中,或者在数千起官司中有一场被受理了,或者打赢了,那将产生历史性的意义,将鼓舞更多的人投身中国的民主事业,对其他地方企图阻挠或破坏选举的官员也是一个巨大的警示。
实际上,竞选人大代表并非没有成功先例:2003年深圳与北京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一批房产维权精英纷纷参与人大代表竞逐。例如,深圳景洲大厦的邹家健、凯丽花园的吴海宁和益田村的叶原百;北京朝阳园小区的舒可心,回龙观社区的杜茂文、杨逢臣、聂海亮,水清木华园的邵夏珍,银地家园的陈俊超,天通苑的周温斌、王瑞琦等。他们或是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或是住宅小区中的维权积极分子。此外,像以打房地产官司著称的律师秦兵、“打假专家”王海,也都参与了人大代表的竞选。其中,聂海亮还以高票当选。而且,此类个案并非深圳与北京独有,在全国其他地区人大代表选举中也曾出现,只不过没有见诸报端而已。(摘自“从房产维权到人大代表竞选”一文)
很多人对中国人大仅在最基层进行直选表示不满或不屑。这是错误的。如果连最基层的立法机构直选都不能赢取,连地方小吏的干扰和破坏都不能克服,那么指望最高统治者主动修改宪法不就完全是天方夜谈了吗?
政治是很复杂的事情。基层直选是积累政治经验、发现志同道合者、积聚力量的重要机会,更是唤醒民众、教育民众的重要机会。
如果基层直选能够产生真正代表选区人民利益的人大代表,这些人大代表敢于和善于行使中国法律赋予人大的巨大权力,那么他们至少可以牵制基层政府里的贪官,造福一方百姓。
中国法律规定,上级人大的代表由下级人大选举产生。不夺取基层人大的席位,就不可能产生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上级人大。虽然层层选举要耗费很多周折,但毕竟可以不断有所进展,其意义和价值远远大于年年向最高统治者请愿喊话、却年年音讯渺茫。
民主政治的进程一旦启动,就可能出现正循环,不断加速。至少,由人大代表出面向全国人大提案逐步扩大直选范围,要比由普通草民直接向最高统治者呼吁一步到位、“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更具有可操作性。
中国的法律为民主政治打开一条狭缝,即使从最“小人”的角度看,在逻辑上也是合理的。如果一个政党制定的法律说:“立法机构的民意代表人选全部由执政党指定”,那么它连最基本的“民主”和“共和”的面子都失去了,所以它必须至少在最基层,实行直选。
不论它留这条狭缝的动机是不是纯洁,我们都应该充分利用这条狭缝,去挤、去扩大,把门打得更开,把狭缝变成大路。政治是很现实的事情,见缝插针,得寸进尺,都不是卑鄙的行为。
不去利用现成的机会,却指望最高统治者一夜之间恩赐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民主社会,这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和梦想,是充满书生气的幻想。
实际上,向最高统治者呼吁民主是最容易、最安全的,而扎扎实实地在基层实践民主,却是最艰难、最危险的。中央政府是要面子的,拘留发起者受到了国际社会的谴责,对其他主要附议者只能以“喝茶”的方式表达其不满和警告。但地方小吏对敢于制约他们的民意代表,就不会这么客气了,他们雇佣黑社会分子暗杀一个乡人大代表,根本不会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俄罗斯实现民主政治之后,很多议员和记者被暗杀,但欧美政府并没有向俄罗斯政府施加压力,要求他们为议员和记者这些民主政治的中坚分子配备贴身保镖。
毛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我补充一句:“民主不是谈情说爱”。“民主”不应该是一个充满浪漫色彩的憧憬,而应该是一步一步扎扎实实的工作。
一些尝试参加选举的人士,发现自己的竞选企图很容易被当地官员挫败:竞选海报被撕掉,确定正式候选人时被排除在外,等等。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到了选举时才站出来争取选民的支持。实际上,民主政治并非单纯的竞选。
有志从事民主政治的人士,在平时就应该深入选区民众,为他们服务,帮助他们维权,使他们认识自己、熟悉自己、了解自己、支持自己,把自己当成他们利益的代表者。这样,到了选举时,即使竞选纲领海报被撕掉,选民也知道应该选谁。
中国法律规定:“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如果一个竞选者只有十几个人提名,在全部候选人名单中就会排在很后面,就很容易被“平衡”掉,此时也难以指责选举委员会搞鬼。
但如果竞选者平时就为广大选民所拥戴,那么提名者就会很多,在全部候选人名单中就会排在很前面,甚至超过官方内定人选,排在第一位。此时选举委员会就难有正当的理由排斥他,不让他成为正式候选人。
总之,有志在中国实现民主政治的人士,不应该再浪费精力撰写天马行空式的“宪章”、“宣言”或“民主是个好东西”等妇孺皆知的基本常识,而应该把精力放在深入民众、研究现有法律、积极投身具体的竞选活动、和破坏选举的行为做斗争等方面。
政治是很烦琐的,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智力,还必须掌握很多专业知识,例如财政管理知识等。因此,大量高素质的人才全身心地投身政治,是中国实现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人大代表的专职化是在中国实现民主的重要步骤。在法律尚未建立起有关制度之前,可以建立民间基金,以支持专职人大代表的生存和工作。
有志中国民主政治、但又因种种原因不能亲自投身的人士,可以通过成立“人大代表支援基金”之类的方式,支持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士去竞选人大代表,在他们当选后,支付他们薪酬和办公经费,为他们购买必要的人身保险或保安服务等等。
很多人说:在解除报禁和党禁之前,是无法进行选举的。这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解除报禁和党禁同样涉及立法。在产生能够代表民意的立法机构之前,在它们向执政党施加足够强大的压力之前,报禁和党禁是无法解除的;但报禁和党禁又使得代表民意的人无法去竞选。那么怎么办?就只能耐心等待最高统治者先恩赐一个鸡蛋下来?
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在竞选中的作用是向大众宣传候选人的竞选纲领。但是中国目前只有最基层实行直选,其选区只有一个街道或一个单位,根本用不到大众传媒工具。夸张一点说,拿个电喇叭吼一声,全选区的人就都知道他要竞选了。实际点说,候选人平时多走动走动,选民也就大多认识他了。
政党是什么?政党是志同道合者的组织。人大代表的竞选过程和人大里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本身就是各个从政者表达政见、发现志同道合者的机会。为了通过或否决一个提案,政见相同的人自然会集合在一起,以增强自己的力量。政党的雏形就逐渐形成了。此时是否仍然禁党根本不重要。如果这个群体的名称不能是“某某党”,那就叫“某某麻将俱乐部”,其领导人的职务不能是“总书记”,那就叫“俱乐部主任”,这又有何妨?
中国的人大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即使不能以政党或社会团体的名义推选人大代表候选人,也可以由该麻将俱乐部的成员,以选民的身份推荐麻将俱乐部主任做人大代表候选人,并协助他竞选。
中国可以再次公开谈论“民主”二字,转眼已经三十多年了。如果三十年后,我们还把实现民主政治的希望寄托在“上面”,还没有学会政治家必要的策略和狡黠,还是那么的浪漫和天真,那我们进步得太慢了。
我很赞同宪章中这段话:“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我们不能“等、靠、要”,而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和环境,积极实践,积小胜为大胜,以小胜促大胜。
很多人认为最高统治者不愿意真正地消除腐败,因此不可能从体制内合法地推进民主。如果的确如此,那么向他们呼吁修改宪法并实施各种政治改革措施,不是在缘木求鱼吗?
我相信中共最高领导人是不愿意为地方贪官买单的。但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任务繁重,力不从心,所谓鞭长莫及是也,虽天网恢恢,但疏而洞多,而且只能事后惩罚。虽贪官被诛,但民心已失。如果能够从基层开始,逐步自下而上形成平行的、实时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避免官员贪污腐败,避免民众把帐算到党的头上,党还是非常高兴和愿意的。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只能走其它道路了。
200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