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宗思:也给你所不爱的人以自由——我品茅于轼

作者:何宗思;分类:百家争鸣;标签:自由 ;日期:2017-09-17

能认识茅于轼老师,确实是我的荣幸。荣幸之余,又常有不幸之感:很多人早就读到了他的书,见到他的人,受到他的启迪,得到他的熏陶;而由于我的孤陋寡闻,在1999年才得以捧读他的著作,见识他的为人。随着交往的深入,便常有相见恨晚之感。

通过选编本书,我对茅老师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茅于轼先生的为人与思想,我想可能只需四个字:自由主义。

先说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尊重个体自由,强调思想宽容。它既是一种政治态度,主张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视法律为神圣,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主义——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的专制,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专政;又是一种经济思想,主张市场机制,反对计划体制,因为在人类已经找到的各类制度当中,只有市场制度比较充分地赋予了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而计划体制则毫无疑问地会导致专制、走向贫穷;也是一种道德理想,要求尊重个人价值,反对损人利己,也不赞成损己利人,而是主张利己利人;还是一种文化观念,反对思想专制、蔑视话语霸权,主张思想自由、崇尚言论自由。

然而,在一个缺少自由主义传统、甚至视自由主义为洪水猛兽的国度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道德修养、一种人文精神,比作为一种政治主张,显得更加重要。其实,自由主义的真精神,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早就萌芽了。这,就是孔夫子所主张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茅老师还强调一句:己所欲,慎施于人!用通俗的话说,自由主义的原则就是:我要自由,但也尊重你的自由,决不妨碍你的自由!也就是说: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每一个人的自由都不妨碍另一个人的自由。所以自由主义的实质是平等:为了人人自由,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为了尊重他人的自由,每一个人都将心比心、自觉地放弃一些自由。

“不自由,毋宁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些都曾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言。苏格拉底当年为什么宁可接受死刑,而不愿接受朋友的安排逃离雅典?一个答案可能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因为一个被“自由精神”支配了的肉身,是不愿屈从他形体的要求而限制他心灵的自由的。自由,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它不存在谁给予谁、谁施舍谁的问题,而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都应该珍视、都应该捍卫的基本权利。——这些道理,在民主社会里是不容置疑的;在那里,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

然而,中国是一个被等级森严的儒教传统和家天下的专制文化浸淫了数千年的民族,主奴意识已深深扎根在我们几近麻木的灵魂里。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多少农民起义,多少朝代更替,结果却只是换了个皇帝。历史上的中国人,似乎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做主子,要么做奴隶。从来就缺少真正的平等意识,有的只是铲平主义,有的只是“敢把皇帝拉下马,然后我来做皇帝”。总之,数千年的文化传统只是一种以奴性为基调的文明。这种文明只能熏陶出敬畏强权和等级的驯良的臣民,绝对培养不出具有平等意识的公民。在这样的文明环境下,个人的尊严、人格和基本权利,从来都是被人所漠视的,也从来都是被自己所忽视的。正如鲁迅所言:历史上的中国人只有两种生存状态,即做稳了奴隶或求做奴隶而不可得。做奴隶实在难以忍受了,也只是希望再换个好皇帝,再做个好奴隶;或者,干脆揭竿而起,争取自己去做皇帝,让别人做奴隶。

自孙中山辛亥革命始,虽然结束了几千年家天下的皇权专制,但专制主义的传统意识却不会彻底消亡,一有机会就会抬头。代之而起的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专制统治,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它完全违背了孙中山的初衷,不过是把专制的形式,以党天下取代了家天下、以一党独裁取代一人独裁罢了。绝对不能容忍主张自由民主的共产党的存在,以至于多次围剿,甚至提出对共产党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个”,甚至在国难当头的危急时刻,仍主张“攘外必先安内”。可见,独裁者最大的敌人是自由、是民主。

在公民意识尚未完全取代臣民意识、平等意识尚未取代等级意识的历史阶段,确立新的价值观念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因此,我们可以先从小处做起、从自己做起。按茅老师的主张,就是: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也很不容易。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一个很常见的现象却是:我们常常以爱的名义,无端干涉他人的自由。

再从道德说起

读茅老师的著作,有的观点使我如梦初醒、有的则让我恍然大悟。他的《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使我受益最深。

以前,我和很多人一样,被一些似是而非的崇高口号感召着、鼓舞着,比如“大公无私”、“舍己为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些口号确实很诱惑人,让人产生无比美好的向往:假如人人都这样,这世界简直太和谐了。从孔子孟子的仁义学说,到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从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到毛泽东的“狠斗私字一闪念”,多少圣贤为之鼓吹,多少豪杰为之奋斗,三千多年过去了,这仍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美妙梦想。尤其是20世纪在众多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结果竟是南辕北辙、适得其反:大家一块儿挨饿受穷!可时至如今,有多少人反省过?有几人对此质疑过呢?可是,这本该由伦理学家们完成的事业,却由一位经济学家率先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果!

就拿“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来说,茅老师从人性、逻辑的角度,通过冷静理智地分析,认为:其一,不可能人人作到,甚至绝大多数的人都作不到。其二,假如有这样一个君子国,每一个人都毫不利己,那利益只好出口。其三,当我们向往这样的君子国时,潜意识里可能在这样想:“要是我能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那该多好,能占多少便宜!就能不劳而获了!”最终结果也确实只能是这样:君子吃亏,小人得利。其四,损人利己,显然是最不道德的;损己利人,对某一个人来说,作为一种精神是最高尚的,但从整个社会来说,结果与损人利己没有区别。因为张三是李四眼中的别人,李四是张三眼中的别人,假如张三损己利了李四,也就等于李四损人利了己。其五,人人都损己利人的君子社会并不和谐,与人人都损人利己的小人社会,都同样避免不了利益的纷争:前者会为让利而争执不休,后者则会为争利而尔虞我诈。

总之,按茅老师的推论:同一件看起来是损己利人的道德高尚的好事,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损人利己的不道德的行为。那么,曾振奋了我们半个多世纪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就等同于制造一种可以损人利己的伪道德环境。这样,貌似最高尚的道德主张,导致的将是最不道德的恶果——十年浩劫“文化大革命”,也许是最好的证明。

既然损己利人不现实,损人利己又不可取,那么,有没有这样一个社会,既不损人也不损己呢?

有的。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非但能作到既不损人也不损己,而且能达到道德最圆满的境界:利人利己。

这个社会正在向我们招手,也正被我们实践着,而且已由一些西方国家的实践作了比较充分的证明。这个社会就是——市场经济得到充分保障、得以自由发展的民主法治社会。因为只有在市场经济下,自由交换才能得到最完善有效的保护。自由交换帮人们找到利益的均衡点,带来分工协作,分工促使每一个人发挥其比较优势,从而增加效益,从而带来每个人利益的增加。因此,市场经济就是利己利人的好制度。

市场经济呼唤道德观念的更新。因为市场经济的核心理念是自由与平等,它完全不同于自然经济。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农业社会,家庭是基本生产单位,维持家庭伦理就等于维护社会秩序,因而等级制成为传统伦理的核心,专制与服从让人们觉得理所当然,成为传统道德的习惯理念;加之自然经济条件下,缺少交换,物质必然困乏,个人间的逐利行为常会陷入“零和对局”的困境,因而孔子的“克己复礼”、孟子的“重义轻利”才得以成为中国长达三千多年的道德基石。那么,市场经济需要的道德与传统道德有什么不同呢?茅老师通过理性思考,给道德下了一个全新的定义:自私的人们寻求互利而约定的自觉遵守的社会规范。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最符合人性又最符合全人类利益的道德观,人人都易行,人人都受益。

也给你所不爱的人以自由

自由是天赋人权,是不容剥夺的;当然,也就不存在谁给不给的问题。不过,前提是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所设想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得以实现时。什么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就是每个人个性的彻底解放。按马克思的话说,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当马克思提出的这样一个自由的、平等的、民主的社会理想尚未实现时,也就是说,当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上还存在着特权、不平等、不自由、不民主的现象时,我们就很有必要提倡: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同时,更要做到:也给你所不爱的人以自由!这,就是本书中,茅老师反复申明的主题思想。

能给别人自由的人,或者说能使人不自由的人,当然是具有某种权威、特别是有某种特权或握有生杀大权的人。比如:父母之于小孩、导师之于学生、经理之于职工、首长之于部下;还比如皇帝之于大臣、官吏之于百姓、强国之于弱国。

至于不受喜爱、惹人讨厌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一般而言,都是些有点思想、有点主见、不盲从、不太听话的人。这样的人,总不是那么驯顺,总是爱挑毛病、爱提意见,常让在上的人有失尊严,惹得他们不高兴。不过,这样的人,大多没有好下场。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不可胜举。远的,如屈原遭贬,自沉汩罗江;贾谊受妒,排挤到长沙;苏轼被谗,流放海南岛;近的,如“戊戌变法”未成功而成仁的谭嗣同,如1957年被“横扫”的成千上万的“右派”,如“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的刘少奇彭德怀等高级将帅、被镇压的“反革命分子”遇罗克张志新等年轻的思想精英。从历朝历代史不绝书的“文字狱”来看,皇帝们最害怕、最痛恨的是那些既有才气又有勇气和骨气的文人。因为他有才气,不说则已,一鸣惊人,一下子就能直指要害,一针见血,要么是唤醒民众,要么是揭开皇帝老儿的疮疤;因为他有勇气,敢想就敢说,不怕坐牢,不怕杀头;因为他有骨气,决不苟且,决不与强权或丑恶现象合作。对于这种人,皇帝们只有一个办法——“执而杀之可矣”!

像这种集才气、勇气、骨气于一体的文人,屈指算起来并不是很多。过去,他们叫仕;现在,他们叫知识分子。他们都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还被公认为“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为何仍令皇帝们头疼、不为皇帝们所喜爱呢?

这就得从传统文化上找原因了。在春秋战国时代,仕人们一个个还都很风光的。他们凭一肚子才学、二条瘦腿、三寸不烂之舌,周游列国,上说诸侯,下嘲权臣。有的被赏识,得以大展宏图,如李斯、商鞅、韩非、苏秦;有的虽到处碰壁,但也流芳百世,如孔子被追封为圣人,孟子也跟着沾光,被封为亚圣。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第一把火,就是焚书;第二把火,就是坑儒;第三把火,就是收天下兵器于咸阳,熔化后铸成十二个铜人。他以为这样,就既无远虑也无近忧了,就可世世代代都是他秦家的人作皇帝了。可好景不长,堂堂秦朝不久便乌乎哀哉了!虽然夺他天下的刘邦、项羽并非儒士,但从此仕人们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因为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给了以后的皇帝们一个提醒:思想是可怕的,你们要想做稳皇帝,就得像我这样,搞愚民政策,对那些敢于乱说乱动的人,决不能手软!于是,有始皇帝做榜样,以后的皇帝们对所不爱的仕人下起毒手来,就底气大足了。

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皇帝自封为真命天子,加上西汉董仲舒的一套“天人感应”、“独尊儒术”学说,皇帝不仅成了神,还成了圣。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足够的理由让天下心服口服。如果有位智者,敢于戳破他这层神圣的面纱,揭开他的老底,让百姓们明白皇帝也不过是一个有七情六欲的人,有的甚至还很笨很坏,治国无方。这不就动摇了他作威作福的根基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随着民智觉悟,后来的独裁者不能以天子自居了,可是专制是需要强有力的根据的,于是,除了不能作神外,他一般仍具有三个方面的权威:其一,他在道德上仍扮演着圣人的角色,绝无一丝一毫凡人的缺点,从而以德服人。其二,他具有超人的智慧,是最英明、最伟大的哲人,统治天下只需要他一个人的脑袋就够了,官吏们只需听从命令,文人们只需诠释他的思想就行了;从而以智服人。其三,他一般拥兵自重,军权在握,以暗示老百姓:如果我既不能以德服人,也不能以智服人,那么,我就以力服人。如此一来,谁有资格指出他的失误?谁还有胆要什么思想自由?谁还敢挺身而出奢求什么言论自由?他是圣人,大公无私;他是哲人,高瞻远瞩;根本就用不着什么制度约束、誉舆监督。

如此一来,知识分子们的命运可就惨了!时间一长,老百姓的命运也就跟着更惨了!谁若不信,有史为证!远在千载,近在百年。

其实,仔细想一想,秦国之所以强大,以致能统一天下,正是重用知识分子的结果。从商鞅为秦孝公变法开始,苏秦、韩非、李斯等杰出的人才,为之立下了不朽的功勋。而秦统一天下后,之所以很快衰落,也正是远贤良、亲小人,妄自尊大、刚愎自用的结果。从数千年的朝代兴替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对专制者而言,如能开明一些,以人为镜,从善如流,给不爱的人一点儿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则能广开言路,知兴替,明得失,则国家兴旺,人民富足。否则,不仅人民遭殃,专制者自己也倒霉,弄不好,人头还可能落地。总之,在专治体制下,君主开明,给不爱的人以自由,上下都有好处;否则,君主昏庸,给不爱的人以杀头,上下都没好处。

如果君主真的是圣人,一身清白,正大光明,那么,谁也诽谤不了他,给不爱的人以言论自由,有助于他辨奸察恶,清除身边的阴谋家、腐败分子;如果君主真的是哲人,洞若观火,明察秋毫,那么,谁也驳不倒他,给不爱的人以思想自由,就有了对手,思想碰撞才会有火花,否则,一个人高处不胜寒,也太无聊了;再说,大权在握,给不爱的人以自由,对君主也构不成什么威胁,还落得个圣主明君的好名声,还有可能千古流芳,何乐而不为?

可是,大多数君主都讨厌知识分子,不愿给他不爱的人以自由,原因何在?这是因为,他比谁都清楚:除了独揽大权外,他既非圣,也不智。倘若任知识分子们说三道四,自己还能坐稳皇帝宝座?

到此,我们也就明白:为什么中国几千年的皇权专制社会,除了朝代更替、皇帝轮流坐外,怎么也产生不了真正的思想家,怎么也走不出奴役与愚昧,怎么也避免不了暴乱与动荡了。好在还有真正的知识分子在,因此也就有中国的希望在。我所理解的知识分子,就是集才气、勇气、骨气于一身的人,是自始至终持怀疑和批判态度、具有独立人格和反抗精神的人。他们是强权的敌人、社会的良心。他们就像猫头鹰,众人皆睡时他独醒,即使入睡时也睁着一只眼睛。这与众不同的警觉,使其有了独异的目光和视野。在他们身上,既有哈姆雷特气质,也有堂吉诃德气质。前者是思想的、敏感的,怀疑主义的;后者是行动的、热烈的,理想主义的。他们永远为人民和整个世界的苦难而忧伤,对他们而言,这是一种不由自主的、难以遏制的痛苦;只要这世界上还存在着痛苦和不幸,快乐和幸福就与他们没有缘分。他们是一群不切实际、很不安分的人,全身心地迷恋于理想,时刻准备为之坐牢、服苦役乃至牺牲。正如鲁迅所言:“真正的知识阶级是不顾利害的”,“他们对于社会永不会满意的,所感受的永远是痛苦,所看到的永远是缺点,他们预备着将来的牺牲。”

我永远敬仰这样的知识分子,比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孙中山、鲁迅等,他们有如天上的星辰,世道越黑暗,他们便越是光明。

一个世纪又过去了,新的世纪已拉开帷幕。在世纪之末,我很幸运地认识了茅于轼先生。在这急功近利、浮躁喧嚣的时代,他就像一位高士,隐在大都市里,心忧天下,为祖国自由富强的未来,默默思考着、勤奋笔耕着、辛苦奔波着。茅先生虽年过古稀,但老当益壮,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与我们晚辈对话,如对好友,让我们如沐春风。他的谦谦君子风范,就像是东方传统美德的化身;而他的思想言行,又具有西方自由主义大师的风采。总之,我觉得他是中西合璧的典范。他的博学、他的宽容,具有春风化雨般的力量。人们都称他是著名的经济学家,我个人认为:他还是一位卓越的思想家,是我所敬仰的真正的知识分子。谁若不信,本书为证。

茅先生一直身体力行着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宽容。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提倡宽容的人往往自己得不到宽容。我不知在茅先生身上会不会应验?作为一位正直的知识分子,他会为多少人所爱、为多少人所不爱?

假如你读了此书而爱戴他,请与他共鸣;假如你读了此书而忌恨他,请给他自由。

何宗思

2000年8月24